根据现行金融监管规定,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码是否必须为本人实名,需分情况讨论:
1.新开银行卡客户
原则上应预留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,但确无手机号码的客户,可以不予预留。例如,部分老年人、残疾人或因特殊原因未办理手机号的群体,银行可为其开立账户,无需强制预留手机号。
2.新开办网银、手机银行、电话银行等业务的客户
必须预留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,以确保账户安全和业务操作的可追溯性。若预留非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,银行有权停用相关银行卡,待客户更新为本人实名手机号后恢复使用。
3.特殊情况处理
· 对于16岁以下中国公民由监护人代理开立的银行账户,可留存监护人或存款人本人经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。
· 成年人代理未成年人或老年人开户预留本人联系电话等合理情形,经相关当事人出具说明后可保持不变。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“风险可控与客户服务”原则,对于确无手机号码或存在合理特殊情况的客户,应提供人性化服务,而非简单拒绝开户。若客户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手机号码,可与银行沟通,说明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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