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新化发生了一起 13 岁女孩遭强迫卖淫案件,其中有 3 名公职人员涉案。以下是该案件的具体情况:
1. 案件经过:
- 2023 年 4 月左右,17 岁的辍学无业少年刘某某得知 13 岁的李晓霞与多人发生过性关系后,萌生与她发生性关系且带其卖淫赚钱的想法。 4 月 22 日下午,刘某某通过 qq 联系李晓霞并发生了一次性关系,此后又有两次性关系。 4 月 22 日晚,刘某某开始安排李晓霞卖淫。
- 2023 年 6 月 1 日晚上,新化县油溪乡人大副主席龚昊东联系刘某某达成卖淫嫖娼约定,与李晓霞发生了一次性关系。同年 6 月 27 日,龚昊东与新化县审计局工作人员王泽宇、肖某玩时,向王泽宇两人推荐加了刘某某微信,三人之后均实施了犯罪行为。
2. 犯罪分子获刑情况:
- 2024 年 5 月 20 日,新化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主犯刘某某因犯引诱幼女卖淫罪、强奸罪,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 9 年 2 个月;龚昊东、王泽宇等其他 7 人犯强奸罪,分别被判处 3 年 2 个月至 4 年 6 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- 3 名公职人员均被开除公职,其中龚昊东、王泽宇被开除公职,龚昊东还被开除党籍。
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,也凸显了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以及对公职人员监管的重要性。新化县检察院、法院、公安局、司法局四部门也联合开展了为期一年的 「利剑护蕾·雷霆行动」,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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